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設備工作:
活性炭脫附后的小風量、高濃度有機廢氣先進入換轉熱器進行換熱,進行余熱的回收,同時加熱元件對廢氣進一步升溫,升溫后的有機廢氣達到廢氣在催化劑作用下的起燃溫度,在催化劑的作用下與氧氣反應,高溫裂解成 CO2 和 H2O,有機成分得到凈化,同時釋放出熱量,釋放出的熱量使氣體溫度進一步升高,凈化后的尾氣經過兩級換熱器實現余熱的回收利用,以此循環,讓活性炭吸附濃縮催化燃燒裝置更節能、更省電。
活性炭吸附濃縮催化燃燒裝置采用電加熱方式預熱,電熱管分成多組,由電控箱自動控制,當廢氣溫度低于一定溫度時(可設定)電熱管會自動接通電源給廢氣加熱,當廢氣溫度高于一定溫度時(可設定)電熱管會自動斷開一組、二組、多組或全部電源以節約電能及達到安全運行。當脫附氣體中的廢氣濃度達到 4000mg/m3 左右,基本可以實現熱量的自平衡,不需要開啟電加熱,達到節約能源的目的。
廢氣處理中直接催化燃燒法
工業廢氣處理直接燃燒法亦稱為催化氧化燃燒法(rco),是把廢氣中可燃有害組分當作燃料直接燃燒,因此該方法只適用于凈化含可燃有害組分濃度較高的廢氣,或者用于凈化有害組分燃燒時熱值較高的廢氣。
催化燃燒的反應
只有燃燒時放出的熱量能夠補償散向環境中的熱量時,才能保持燃燒區的溫度,維持燃燒的持續。多種可燃氣體或多種溶劑蒸氣混合存在于廢氣中時,只要濃度值適宜,也可以直接燃燒。如果可燃組分的濃度高于燃燒上限,可以混入空氣后燃燒;如果可燃組分的濃度低于燃燒下限,則可以加入一定數量的輔助燃料,如等,維持燃燒。
催化燃燒后的效果
直接燃燒設備包括一般的燃燒爐、窯,或通過某種裝置將廢氣導人鍋爐作為燃料氣進行燃燒。
催化燃燒設備活性炭的更換周期
催化燃燒設備在工業行業的治污措施中,針對煙氣、粉塵以及廢氣的處理往往會對設備性能有著更加嚴苛的要求,這是因為生產過程中排放出來的氣體和粉塵,如果處理效果達不到預期標準,就無法通過環保檢測而付出代價,此時對于功能強大的處理設備就提出了更嚴苛的要求,即便是催化燃燒設備活性炭什么時候換之類的細節問題,也需要得到進一步明確才能做出相應的處置。
眾所周知催化燃燒設備對于煙氣、粉塵以及廢氣的處理成效是業內的,但不同部件的維護,對于操作和維護人員來說也是至關重要的,而活性炭作為治污處理的關鍵物料,如果更換不及時就會影響處理效果和效率,因此對設備操作要領還是要熟練掌握,才能保障催化燃燒設備的穩定運行。